每经AI快讯,7月5日,北京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中期集团有限公司、田宏莉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公司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在2021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四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田宏莉作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根据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田宏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上一篇
河南四家村镇银行:已选举产生新的董事长、监事长,并通过高管名单
下一篇
肉价半个月涨超20%,国家发改委2天3次出手!严厉打击这类行为!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特朗普:伊朗正面临收入来源被切断局面,阻止其研发核武器“只是时间问题”!
海上风电项目非法占用海域、擅改用途 江苏新能子公司合计被罚超6200万元
华洋赛车拟购买重庆峻驰49%股权;泰格医药实控人因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公告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