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张锦河
7月5日,安徽灵璧县连发三条重要消息。
7月5日,安徽灵璧县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发布通报称,2022年7月4日早7时许,开发区派出所接群众举报在开发区刘尧社区某商店擅自开门营业,造成部分居民聚集。我所及时出警,经现场查看情况属实,遂口头传唤该商店经营业主到派出所接受询问调查,同步录音录像,采集相关证据。
经询问该经营业主对私自开门营业并造成多名居民聚集一事供认不讳,同时经批评教育,其本人亦深刻认识到这样做在疫情期间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的错误,并书面承诺保证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坚决执行相关疫情防控规定。
在综合调查取证基础上,我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笫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其处以200元罚款,对聚集的其他居民予以批评教育,责令要求必须坚决执行政府关于疫情防控“足不出户”等相关规定。
7月5日中午,灵璧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通告称,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专家开展疫情形势分析研判,灵璧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决定调整高风险区、中风险区和低风险区,现通告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灵城镇:君临天下小区韦集镇:杨马村
二、新增中风险区:灵城镇西关社区除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
三、低风险区:全县除高风险区、中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
7月5日,灵璧县发布紧急寻人公告称,截至7月4日24时,安徽灵璧县本轮疫情共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48例,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涉及以下场所:
6月26日—6月29日韦集镇韦集街“李娜衣坊服装店”;
6月28日17时—21时灵城镇“温州商城养足堂”;
6月28日21时—22时灵城镇温州商城“久香脑花店”;
6月29日17时—18时韦集镇韦集街“易惠购超市”;
6月30日7时—9时灵城镇卫生院;
6月30日9时—10时向阳镇向阳街“好又多超市”;
6月30日9时—7月1日20时,韦集镇永久村单圩庄“天天乐超市”;
7月1日13时—15时灵城镇建设中路“光明菜市场”、解放中路“西关菜市”;
7月1日18时—20时虞姬镇范桥村八岔路“光明购物超市”;
7月1日18时—21时灵城镇徐杨村“葛遥批发部”;
7月1日20时—21时灵城镇解放西路“迦南果园水果店”。
请在以上时间段到过上述区域和场所,或与感染者有过活动轨迹交集或时空伴随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暂时不要外出,等待并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应防控措施。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据灵璧发布,2022年7月4日0—24时,灵璧县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5例,另有初筛阳性7例,均在隔离管控和重点风险人员中发现。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灵璧发布、安徽灵璧县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40167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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