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讯 近日,一篇题为《负个人收入所得税——关于促就业和稳消费的一点政策思考》的工作论文提出,对收入较低的群体采取临时负个人收入所得税政策,即按比例向个人支付一定数量的补贴,来实现促进就业和拉动消费的目标。
这是否可行?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以负个人所得税这样一种制度来实现对真正低收入群体的补贴是好事,可以尝试在部分地区短期试点。“负所得税在很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运用比较普遍,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可以在这方面进行一些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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