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崔智明 每经编辑 孙磊
启信宝数据显示,近日,哈啰出行运营主体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上海钧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哈网络)被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4万元。
图片来源:启信宝截图
据了解,钧哈网络在车行(电动车经营部)墙面、墙体灯箱,以及其销售的电动车附带使用说明书里,宣传“哈啰超4亿粉丝推荐”等内容。宣传内容是将使用“哈啰出行”App的用户人数认定为了推荐人数,并在特定场合进行宣传,使消费者误认为哈啰电动车有超4亿人购买、使用并推荐。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因此做出了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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