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讯,据启信宝,新三板创新层公司凯欣股份(835850)新增一则裁判文书--山东神舟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凯欣股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案号是(2022)鲁0781执保1107号。文书落款日期为2022年6月6日,公布日为2022年6月15日。
据裁判文书,被申请人凯欣股份与申请人山东神舟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由青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完毕,审理结果为:冻结被申请人凯欣股份银行存款1320000元。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记者 汤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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