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起,广东湛江、阳江、肇庆、汕尾、茂名等地市陆续下调首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此次首付比例旨在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其中,湛江、阳江、肇庆、茂名的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5%下调至20%;汕尾首套房首付不低于25%,贷款未结清二套房首付不低于30%。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6月10日晚,汕尾市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该通知指出,将对居民家庭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进行调整,首套房贷款首付不低于25%,贷款未结清二套房首付贷款不低于30%。
此外,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手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20%;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已认定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
通知还指,高层次人才在汕尾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一类人才可享受最高不超过现行贷款额度上限的4倍,即不超过160万元;二类人才可享受最高不超过现行贷款额度上限的3倍,即不超过120万元;三类人才可享受最高不超过现行贷款额度上限的2倍,即不超过80万元;四类人才可享受最高不超过现行贷款额度上限的1.5倍,即不超过60万元。
另悉,据茂名发布6月11日消息,从2022年6月10日起,该市银行机构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5%下调至20%。(观点网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