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讯,捷玛股份6月13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聂保华质押约18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61%。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约182万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22年6月9日起至解除质押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公司股东冯育周质押约18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61%。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约182万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22年6月9日起至解除质押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公司一致行动人聂保华先生、冯育周先生将其股份质押给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支行,该质押主要用于广东捷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支行的短期借款950万元提供担保措施,聂保华先生、冯育周先生系广东捷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占股45.60%。
(记者 周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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