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近日发布通知,决定于6月1日起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通知明确,受疫情影响,缴交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最长期限为1年,缓缴期间经济效益好转的,可提前终止缓缴并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企业降低后的缴存比例不低于5%且不低于现行缴存比例3个百分点,调低比例的时间间隔不少于1年。因疫情影响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申请延后还款期限。
此外,海南省还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租房提取额度。2022年5月至12月期间,租房提取额度上限由每人每月900元提高至1200元,已办理房租约提代付的缴存职工,在提取额度上限范围内据实际租金支出调整月约提金额。(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