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联合公告,为进一步深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促进两地资本市场共同发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原则同意两地交易所将符合条件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交易所买卖基金)纳入互联互通。(证券时报·e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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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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