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发布5月20日消息,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江苏省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南通市发改委、南通市财政局、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南通监管分局、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通知》明确,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信贷需求。在职职工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放宽至原可贷额度的两倍,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人,80万元/户。在职职工购买第二套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40万元/人,80万元/户。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最低40%降低到30%。取得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人,160万元/户。
《通知》明确,居民家庭通过商业银行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首次购房首付比例最低执行20%,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执行30%。居民家庭购买普通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全国最低标准,首套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0个基点,二套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现行最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