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将政泉控股持有的10.9亿股公司股票予以追缴、没收,过户至财政部指定的受让方名下。
◎记者注意到,事实上,政泉控股所持方正证券10.9亿股股票曾两度被摆上拍卖台,但均无人问津。
每经记者 曾剑 每经编辑 魏官红
5月18日下午,方正证券(601901,SH)披露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将政泉控股持有的10.9亿股公司股票予以追缴、没收,过户至财政部指定的受让方名下。按照《财政部关于将有关依法罚没股票划转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事宜的通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理事会)为财政部指定的股票受让方。
截至5月18日收盘,方正证券股价报收于6.09元/股;以此估算,上述被划转至社保基金理事会的股票总市值约66.36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政泉控股所持方正证券10.9亿股股份曾两度被放上拍卖台,但均以流拍收尾。
政泉控股所持方正证券股票被罚没,源于其涉及强迫交易罪案件。
回顾历史,2008年至2014年,政泉控股通过强迫交易手段成为民族证券控股股东。2014年,借方正证券与民族证券合并之机,政泉控股成为方正证券的第二大股东。
然而,在两家券商合并后不久,政泉控股便从民族证券抽走逾20多亿元资金用于投资。2015年7月,民族证券被北京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存在违法违规,政泉控股“抽逃出资”事件随之浮出水面。
2017年,针对政泉控股变相抽逃出资行为,方正证券将其告上法庭。
2018年10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其官网披露,被告单位政泉控股、被告人郭汉桥、赵大建强迫交易、被告人赵大建、单蔚良、杨英、吕涛挪用资金案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单位政泉控股以强迫交易罪判处罚金六百亿元;对被告人郭汉桥以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对被告人赵大建以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二十五万元。而在此之前,政泉控股持有的方正证券股票也已被司法冻结。
对于一审法院认定其构成变相抽逃出资的观点,政泉控股并不认可,并曾提出上诉。2018年12月,二审法院辽宁省高院作出判决,驳回政泉控股上诉,维持原判。
事实上,政泉控股所持方正证券10.9亿股股票曾两度被摆上拍卖台,但均无人问津。
2021年5月,方正证券曾披露称,公司于5月19日收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在执行被执行人政泉控股犯强迫交易罪刑事判决涉财产部分一案中,为执行生效刑事判决确定的财产刑罚,大连中院将于2021年6月中旬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政泉控股持有的10.9亿股公司股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阿里拍卖上看到,政泉控股所持方正证券10.9亿股股份的起拍价为94.37亿元,折合单价约8.66元/股,略低于方正证券当时的股价。不过,由于无竞买人出价,此次拍卖流拍。
2021年7月末至8月初,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政泉控股持有的10.9亿股方正证券股份第二次放上了拍卖台。此次拍卖的起拍价为88.71亿元,但最终仍然遭遇流拍。
图片来源:司法拍卖平台网页截图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401052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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