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讯,据启信宝,新三板创新层公司星立方(430375)新增一则裁判文书--星立方、中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案号是(2022)津0116民初1085号。文书落款日期为2022年3月10日,公布日为2022年5月1日。
据裁判文书,原告星立方与被告中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审理完毕,审理结果为:一、被告中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星立方支付货款1736995.58元; 二、驳回原告星立方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13072元,原告星立方公司负担3681.7元,被告中星公司负担9390.3元。
(记者 汤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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