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有投资者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提问:有投资者在东方财富万年青股吧传播贵公司一季度亏损7.3亿的消息,请问该信息是否属实?如属实,为何没有对外公布却提前泄露。如为不实信息,请贵公司及时澄清,维护投资者权益,并保留证据追究造谣人员责任。
万年青(000789.SZ)4月25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不存在应披而未披的事项。一季度的经营情况请关注公司于4月28日披露的一季度报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遵守有关法津、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记者 张喜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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