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讯,锦诚新材4月20日发布公告称,2021年11月20日,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朱锦和签订浙江省二手房买卖合同,将长兴县雉城镇茗桂华庭20幢2-502的商品房转让给公司所有。所有权证:不动产证字第00101904号。该房屋的结构为混合结构,建筑面积146.5平方米。房屋售价人民币123.6万元。公司购买后作为研发人员宿舍使用。
(记者 周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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