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黄小聪 每经编辑 叶峰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试点,规范基础设施基金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的条件、程序、信息披露、停复牌要求及扩募发售相关安排等事项,上交所起草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指引第3号——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试行)》。记者注意到,其中对于基金扩募的要求,可定向或不定向发售,若向原持有人配售的,拟配售基金份额不超过本次配售前基金份额总额的50%,如果定向扩募的,发售对象应当符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且每次发售对象不超过35名。定向扩募的发售价格应当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基础设施基金交易均价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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