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讯,据启信宝,新三板创新层公司西部股份(833255)新增一则裁判文书--西部股份与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一审民事判决书,案号是(2021)京0108民初32582号。文书落款日期为2021年12月24日,公布日为2022年4月6日。
据裁判文书,原告西部股份与被告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完毕,审理结果为:一、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退还西部股份货款230779.26元并支付利息(以230779.26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年7月14日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 二、驳回西部股份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912元(西部股份已预交),由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记者 汤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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