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自2022年4月6日起,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启用药品经营企业(批发、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并在该局网站电子证书公示平台上予以公示。据悉,电子证书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及副本,与纸质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书的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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