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了10起非法买卖外汇用于跨境赌博的案例。这10起案例发生于2017年7月至2020年4月期间,涉及10名个人,涉案金额合计254.3万美元,罚款合计215.4万元人民币。
每经记者 肖世清 每经编辑 廖丹
4月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了10起非法买卖外汇用于跨境赌博的案例。这10起案例发生于2017年7月至2020年4月期间,涉及10名个人,涉案金额合计254.3万美元,罚款合计215.4万元人民币。《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涉案个人主要通过地下钱庄、POS机刷卡等方式完成资金非法汇兑,并用于跨境赌博。
外汇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在全面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的同时,保持对外汇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持续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
上述负责人介绍,本次通报的10起案例均为2020年至2021年外汇局处罚的个人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案件,涉案金额合计254.3万美元,罚款合计215.4万元人民币。涉案个人主要通过地下钱庄、POS机刷卡等方式完成资金非法汇兑,并利用境内外多个账户,通过分拆、多次划转等方式规避监管,资金运作手法隐蔽、多样,严重扰乱外汇市场秩序。
记者注意到,本次通报的案例中,有7起案例都是个人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的方式,非法买卖外汇,用于跨境赌博。
例如,案例2中,2017年12月,胡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8笔折合13.7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案例3,2018年2月,刘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34.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案例4,2018年3月至2020年2月,何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17笔折合24.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此外,上述通报中,被处罚的单个案例最高罚款为49.8万元。案例1显示,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张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0笔折合58.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9.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本次选取10起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旨在提示社会公众跨境赌博的非法性和危害性,提醒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自觉抵制出境赌博和网络赌博,维护好自身财产利益和我国经济金融良性秩序。
上述负责人并称,外汇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治理跨境赌博的决策部署,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人民银行等部门严厉打击跨境赌博“资金链”,持续整治涉赌资金非法汇兑和跨境转移通道,遏制跨境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
对于未来的监管重点,该负责人表示,外汇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在全面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的同时,保持对外汇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持续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
具体看来:一是密切与公安机关、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对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非法跨境金融活动的线索排查和精准打击;
二是坚持“零容忍”、强震慑,依法从严惩处涉赌资金非法汇兑和跨境转移行为;
三是加大对跨境赌博资金渠道的治理力度,查处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支付结算的机构,坚决封堵涉赌资金跨境通道。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500588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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