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消息,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指导意见》,从4月1日起实施。根据《指导意见》精神,福建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制定了实施细则,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可按流程材料办理"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一财)
上一篇
上海:离沪人员除须提供24小时内抗原检测阴性证明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下一篇
螺纹期货夜盘收涨0.39%,热卷收跌0.04%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小小指环售价2499元,人戴上后不容易被推倒?质疑者:没有科学依据;企业回应:将请院士级科学家出面说明
云南信托副总裁贾岩:用演绎法破局“内卷”,专业、科技、共赢驱动业务飞轮迭代
美股重挫,纳指跌超1400点!特朗普:史上最惨烈交易日之一,都怪民主党!发生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