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今天(3月30日)上午,承载了各方期待的《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进行二次审议。在明确“群租房”“黑中介”、哄抬租金、长租公寓监管等管理规范的基础上,二审稿进一步对政府统筹房源供给、农村住房租赁管理和社会风险管控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完善。 二审稿将“住有所居、房住不炒、租购并举、职住平衡”等内容直接写入草案,明确提出本市鼓励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禁止在首都功能核心区内经营短租住房等,体现了推动实现住有所居、宜居安居的坚定决心。同时,突出多主体供给,在强化政府对房源供给统筹职责的同时,也强调了市场主体的自我管理和行为责任,如明确了“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等。此外,在明确房租显著上涨时政府可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风险管控,规定市住建部门加强租赁价格监测,建立健全预警机制,保持租赁价格的稳定,突出底线响应和联动管控,为政府及时、合理采取价格干预措施提供支撑和保障。(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