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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棵大白菜竟卖78元!普通蔬菜分拣包装一下,就上了百货公司“精品”专柜,什么情况?监管部门:罚款50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2-03-27 10:20

    每经编辑 彭水萍

    近期,有网友反映上海高岛屋百货有限公司售卖的蔬菜价格“太夸张了”。据中国新闻网,记者从网友发布的照片上看到,一棵大白菜售价竟为77.9元(单价为32元/公斤),一个卷心菜售价也同样高达78.1元(单价为36元/公斤)。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张建 摄(图文无关)

    据“上海市场监管”微信号,经查,汪某以上海农康蔬菜专业合作社名义与高岛屋百货公司签订联销合同,在高岛屋百货公司经营的“Mercato Fresco新鲜市集”内设置“徐泾农康”专柜销售蔬菜等产品汪某将从农贸市场和生鲜小店等处购入的普通蔬菜进行分拣、包装后,普通蔬菜摇身一变成了精品蔬菜。高岛屋百货公司却未对上述内容进行审核。

    汪某及高岛屋百货公司的相关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价格欺诈违法行为。3月26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分别制发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对汪某处以10万元的顶格处罚,对高岛屋百货公司处以50万元的顶格处罚。

    另据新华社,由于上海正处于疫情防控工作最吃劲的时候,部分市民短期内出现大量采购生活物资的强烈需求。有部分市场上销售的生活物资受运输成本、时间成本等因素影响出现小幅价格上涨,部分不法商家却趁机坐地起价,抬高肉蛋奶等生活物资价格,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为了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粮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和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的正常市场供应,25日,上海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经营者若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幅度提高价格等哄抬价格行为,有关部门将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对于指导意见中涨幅认定标准认定的哄抬价格行为,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综合中国新闻网、“上海市场监管”微信号、新华社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张建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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