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讯,凯歌电子3月18日发布公告称,2021年12月3日,根据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渝0153民初4881号)判决凯歌电子股东郭荣宽与公司董事古朝菊离婚,并判决郭荣宽将其持有的公司约903万股割让给古朝菊。2022年3月15日,由法院工作人员在中国证券结算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进行过户登记(本次实际分割900万股)。过户登记完成后,古朝菊增持凯歌电子900万股,古朝菊及其一致行动人郭莉莎、郭毓楠合计持股比例从44.44%变为56.94%。
(记者 汤辉)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核实。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