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中大股份涉两项违规 董事长、董秘、中介机构人员被出具警示函

    每日经济新闻 2022-03-16 23:34

    每经记者|宋思艰    每经编辑|陈俊杰    

    今日(3月1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公司)公布了三份警示函,均与新三板创新层挂牌企业中大股份(835483.NQ)有关。

    股转公司表示,经查明,中大股份在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事实:部分与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未披露;问询回复披露不准确。对于问询回复披露不准确这一事项,股转公司表示,中大股份在回复股转公司第一轮审查问询、第二轮审查问询,第一次专项问询和第三次专项问询时均称,中大股份不存在将银行贷款资金转移到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行为。问询回复与事实不符。

    股转公司认为,中大股份公司董事长彭国禄、董事会秘书黄云、时任财务总监杨俊平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中大股份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对中大股份、彭国禄、黄云、杨俊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因未审慎核查中大股份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未审慎核查公司贷款资金流向房地产领域的情况,股转公司对安信证券项目负责人、中大股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签字保荐代表人季宏宇、陈飞燕出具警示函。

    因对中大股份关联方资金往来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审慎核查公司贷款资金流向房地产领域的情况,股转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中大股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国辉、崔明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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