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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三板创新层公司兆信股份新增裁判文书 案由系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案号(2019)京73民初1616号

    启信宝 2022-03-10 22:27

    每经讯,据启信宝,新三板创新层公司兆信股份(430073)新增一则裁判文书--兆信股份与宁夏欣丰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案号是(2019)京73民初1616号。文书落款日期为2021年11月26日,公布日为2022年3月8日。

    据裁判文书,原告兆信股份与被告宁夏欣丰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涉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一案,已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完毕,审理结果为:一、被告宁夏欣丰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兆信股份支付货款509060元; 二、被告宁夏欣丰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兆信股份支付违约金53650元。 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427元,由被告宁夏欣丰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双方当事人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记者 汤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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