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3月5日,中共察哈尔右翼后旗纪律检查委员会通报了一起违反疫情防控纪律典型问题,详细内容如下:
2022年1月27日,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公安局一级警长郭利春从察右后旗到呼和浩特市家中,在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下一直未回察右后旗上班。2022年3月1日15时30分许,郭利春在驾驶车牌号为蒙A087C5丰田车进入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把栅村时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后疫情防控人员报警。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安分局西把栅派出所调查,郭利春行为属于寻衅滋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5日处罚。
郭利春违反疫情防控纪律,给疫情防控带来风险和隐患,且上述事件被围观群众录制成一段长3分05秒的视频传到微信群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上述网络舆情事件发生后,旗纪委监委、旗公安局党委迅速开展调查处置工作。3月2日,公安局党委作出对郭利春停止执行职务60天的决定。3月3日,旗公安局党委作出给予郭利春行政降级处分(一级警长降级为三级警长)的决定。同时,为更好地实现警示教育的目的,进一步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果,旗监察委员会向旗公安局下达《监察建议书》,建议察右后旗公安局将郭利春调离公安系统。其他相关责任人将根据调查结果依规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