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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转公司今日发布5封警示函 分别涉挂牌公司、券商和律所

    每日经济新闻 2022-03-02 21:37

    每经记者 宋思艰    每经编辑 梁枭    

    今日(3月2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公司)发布5封警示函。

    对于陕通股份(838687.NQ)控股股东陕西百事通企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事通集团),股转公司表示,2021年12月31日,陕通股份公告称,收到百事通集团《关于延期履行承诺事项的函》,将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期限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承诺变更尚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百事通集团变更公开承诺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违反了相关规定,构成未履行承诺违规。股转公司对百事通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于侨益股份(833478.NQ),股转公司表示,2021年,侨益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交易事项为向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累计交易金额超出预计金额,超出部分占挂牌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9.2%。2021年12月13日,挂牌公司召开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补充审议并披露。股转公司对侨益股份及时任董事长黄一笃,时任财务总监、董秘张晓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于璧和股份(833451.NQ),股转公司表示,璧和股份未能及时披露与公司相关的重大诉讼,构成信息披露违规。股转公司对璧合股份、时任董事长刘竣丰、时任董秘王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另外两封警示函分别涉及中山证券和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股转公司认为,中山证券作为东莞市凯昶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推荐挂牌主办券商,在公开披露的《关于东莞市凯昶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中发表的意见不真实、不准确,存在未勤勉尽责的情形。股转公司对中山证券以及上述项目小组负责人何黎辉、项目小组法律事项调查人员何庆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股转公司认为,作为推荐凯德科技(831790.NQ)挂牌的律师事务所,海润天睿律所(原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在公开披露的《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市凯昶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中发表的意见不真实、不准确,存在未勤勉尽责的情形。股转公司对海润天睿律所、项目经办律师吴团结、姚方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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