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信银行原党委副书记、行长孙德顺受贿一案。
◎孙德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795亿余元。
每经记者 易望奇 每经编辑 陈星
2月22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信银行原党委副书记、行长孙德顺受贿一案。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孙德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3年至2019年,被告人孙德顺利用担任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行长,中信银行副行长、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贷款审批、获得授信额度等事项上为相关单位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795亿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孙德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孙德顺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记者注意到,孙德顺从2011年10月加入中信银行,担任该行的党委副书记,之后成为该行的副行长、执行董事,以及常务副行长。2016年6月,该行原行长李庆萍升任成为董事长后,时年58岁的孙德顺接替李庆萍成为中信银行的行长。在行长之位上坐了两年半之后,孙德顺不再担任中信银行执行董事、行长等职务,由副行长方合英继任。
当时市场普遍认为孙德顺是因为年龄原因而退休,却没想到他退休一年后就被开除党籍。彼时中纪委审查调查后发现孙德顺不仅违规向贷款客户借用房产、在职工录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还违规经商办企业,为本人及亲友攫取巨额利益,纪委监委称其“贪欲极度膨胀、价值观极度扭曲,既想当官又想发财。”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50074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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