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禁毒条例》的决定,新修改的法规将于3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言人为有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仍然播出、发布由其代言的商业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澎湃新闻)
上一篇
ST信通:万怡投资累计被冻结股份1769万股
下一篇
中环海陆1.30亿项目环评获原则同意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京东2026年“双11”定档10月12日 加码AI经营工具
13家村镇银行一周集中退出,法人机构首次跌破千家!县域金融重组进入“并表时代”
签约!中国500MW级联合循环燃机技术出海,上海电气凭什么拿下这块“硬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