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有投资者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提问:请问公司的影视版权运营等业务是否属于国家重点推广的数字经济业务范畴?
捷成股份(300182.SZ)2月17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的版权运营业务主要是将影视版权通过互联网渠道,实现数字版权的全网发行。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公司属于代码040408 数字内容出版(指各类录音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利用数字技术进行内容编辑加工、并通过网络传播数字内容产品的出版服务)类业务。
(记者 曾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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