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3月14日10时起至3月15日10时止对东方汽车持有的泉州农商行5539.82万股股权进行公开拍卖,起拍价为1.076亿元。
每经记者 宋戈 每经实习记者 刘嘉魁 每经编辑 廖丹
阿里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西省高院”)将于2022年3月14日10时起至3月15日10时止对东方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汽车”)持有的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农商行”)5539.82万股股权进行公开拍卖,起拍价为1.076亿元,保证金为1000万元,增价幅度为53万元,竞价周期1天,起拍价折合每股1.94元。截至发稿,该拍卖有30余次围观,0人设置提醒,暂无人报名。
图片来源:阿里司法拍卖平台
与此同时,江西省高院还将在同一时间公开拍卖方雪兰持有的泉州农商行1758.614万股股权,起拍价为3416万元,保证金340万元,增价幅度17万元;方庆明持有的泉州农商行278.85万股股权,起拍价为542万元,保证金55万元,增价幅度2.7万元。
银行股权被拍卖,大多涉及股东司法纠纷,也常伴随着股权质押。
江西智宸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明细表》显示,东方汽车、方庆明、方雪兰三家共持有泉州农商行7577.28万股股权,评估价值分别为1.43亿元、722.22万元、4554.81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11月15日,合计1.96亿元。评估单价为每股2.59元,起拍价相较评估单价打了75折。
泉州农商行2020年年报显示,东方汽车在泉州农商行前十大股东中位列第三,持股股数为5539.82万股,持股比例为3.41%。
值得注意的是,年报还提到,报告期未,前十大股东中东方汽车股权对外质押,并被厦门中级人民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资产评估报告显示,东方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2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16亿元,法定代表人方庆明,登记状态为“吊销,未注销”,经营范围为汽车批发、汽车零售等。
图片来源:泉州农商行2020年年报
在本次拍卖之前,记者注意到,江西省高院曾于2019年6月26日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上发布公告,于当年7月27日公开拍卖东方汽车持有的泉州农商行5539.82万股权,方庆明、王蕾持有的泉州农商行278.85万股权,方雪兰、苏珠鸿持有的泉州农商行1758.61万股权,合计7577.28万股。起拍价为20732万元,保证金1100万元,增价幅度100万元。此次拍卖以流拍告终,流拍原因为无人出价。
当年9月,该笔股权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被二次拍卖,起拍价17276.2万元,也以流拍告终。而后,江西省高院于2019年10月6日10时起至2019年12月4日10时期间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变卖价格17276.2万元,但最终仍因“无人出价”而流拍。
图片来源:京东司法拍卖平台
记者注意到,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则由江西省高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透露出东方汽车、方庆明、方雪兰所持泉州农商行7577.28万股股权之后的动向。
《执行裁定书》显示,该7577.28万股股权均质押给了申请执行人东方资产江西省分公司。因江西省高院对上述股权轮候冻结,经与首先冻结的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商请,取得上述质押股权处置权,并依法对上述股权进行评估和公开挂网拍卖、变卖,2019年12月4日因无人应价流拍(流拍保留价17276.20万元)。由于申请执行人不接受以物抵债,并以质押的股权需要协商处理和暂时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向江西省高院要求撤回执行。经法院审查,予以准许。
上述《执行裁定书》还透露,申请执行人为东方资产江西省分公司,依据为(2018)赣民初49号生效民事判决书等。
记者注意到,(2018)赣民初49号系东方资产江西省分公司与东方汽车、丰润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这份判决也牵出了上述股权拍卖背后的故事。
上述股权拍卖,可追溯至东方汽车此前与中江信托签订的一份《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
判决书显示,2016年5月,中江信托与东方汽车签订了编号为“中江国际2016信托138第02号”《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约定东方汽车将所持泉州农商行股权的收益权转让给中江信托公司,并同意作为回购方按照约定向中江信托公司回购该股权收益权。
双方于同日签订了《债务确认协议》和《股权质押合同》。东方汽车以其持有的5036.2万股泉州农商行股权作质押,后因泉州农商行实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东方汽车所持股份数增加503.62万股至5539.82万股。
与之类似,方庆明、王蕾以253.5万股泉州农商行股权作质押(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为278.85万股),方雪兰、苏珠鸿以1598.74万股泉州农商行股权作质押(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为1758.61万股),分别与中江信托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及《保证合同》。此外,丰润金融控股也与中江信托签订了《保证合同》,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之后,中江信托为履行与东方汽车签订的《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发行了中江国际·金虎285号泉州农商行股权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共募集1.5亿元资金。
而后,信托计划逾期。2018年1月,中江信托向担保人方庆明、丰润金融控股、方雪兰、东方汽车分别发送了《履行担保义务通知书》。
因主债务人、担保人均未履行支付义务,2018年1月31日,东方资产江西省分公司与中江信托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中江信托将《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债务确认协议》项下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债权转让给东方资产江西省分公司。中江信托于2018年2月1日用自有资金购买了金虎285号债权。东方资产江西省分公司于2018年2月2日支付了全部转让价款,共计1.565亿元。
最终,江西省高院判决,东方资产江西省分公司对东方汽车,方庆明、王蕾,方雪兰、苏珠鸿质押的泉州农商行对应股权及孳息的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据悉,方庆明不仅是东方汽车的法定代表人,也是丰润金融控股的法定代表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2021年3月,因保证合同纠纷案,丰润金融控股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其公司法定代表人方庆明也被限制高消费。而在此之前,方庆明的限制高消费信息已达数十条。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股权拍卖,江西省高院《竞买公告》中特别提醒,竞买人应符合持有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权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详情可向泉州农村商业银行咨询、核实和确认,责任自负。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留意到,2021年9月,泉州农商行曾于官网披露过一则《股东告知函》,其中说明,股东资质方面,该行股东应当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纳税记录和财务状况。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存在被列为相关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严重逃废银行债务、因违法违规行为被金融监管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查处等情形。
股权质押方面,股东质押股权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监管部门关于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的相关规定,不得损害其他股东和该行利益。
此外,泉州农商行股东质押该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所持股份的50%时,将对其在股东大会和派出董事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权进行限制。
公开资料显示,泉州农商行成立于2011年3月,由原泉州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泉港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合并改制而成,是泉州市唯一一家网点覆盖全市各县(市、区)的农商银行,是福建省首家开办国际业务的农商银行,也是一家由市属国有企业参股的农商银行,泉州市及各县(市、区)7家国有企业、漳州市1家国有企业入股该行,最大股东为泉州市开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泉州市属国有企业)。目前注册资本16.23亿元,下辖52个支行(含营业部),员工人数689人,在省内外发起设立12家村镇银行,参股罗源村镇银行、永春联社,主发起设立的12家村镇银行坚持“小特精美”战略定位。
2020年年报显示,截至2020年末,该行存款余额(本行口径)204.92亿元,比年初增加31.22亿元,增幅17.97%,;各项贷款余额150.14亿元,比年初增加20.08亿元,增幅15.43%。存贷款增幅均高于全省农信系统平均增幅。
经营业绩方面,该行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8.51亿元,较上年增加0.49亿元,增幅6.11%;实现净利润1.61亿元,同比增加0.08亿元,增幅5.13%。
2020年不良贷款率为1.97%,较上年下降0.32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16.98%,核心资本充足率15.6%,资本净额37.33亿元,核心一级资本净额34.3亿元,均较上年有不同程度的增长。
股份变动方面,截至2020年末,该行有法人股东44人,持有10.28亿股,占总股数的63.34%;非职工自然人股东1096人,持有5.32亿股,占总股数的32.78%;职工股东468人,持有6335.7万股,占总股数的3.88%。
泉州农商行2022年度同业存单发行计划显示,去年前三季度,泉州农商行实现营业收入6.73亿元,实现净利润1.4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该行94966股内部员工股股权将于2022年1月22日至2022年3月23日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变卖。起拍价为18.78万元,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1500元。按照评估基准日2021年7月7日的市场价值来看,该笔股权评估值为29.34万元,即起拍价相当于评估价打了64折。
图片来源:阿里司法拍卖平台
变卖公告特别强调,该部分股权只限于泉州农商行内部员工参加竞买。截至记者发稿,该拍卖已有3000余次围观,35人设置提醒,但无人报名。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501156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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