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16日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坚决保障国家煤炭供给,推进实施规模有序增长、产能合理释放、产量灵活调整,充分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煤炭供需情况,稳步推进接续煤矿项目,确保煤炭供给稳定、经济运行平稳。严格新建和改扩建煤矿准入标准,新建井工煤矿原则上产能不低于300万吨/年,改扩建煤矿改扩建后产能不低于120万吨/年。(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网站)
上一篇
正元智慧:“正元转债”赎回登记日为2月17日
下一篇
交卷!华森制药:2021年度净利润约9316万元,同比下降21.84%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加入“反向讨薪”的队伍!多家头部券商修订薪酬管理制度
每经热评 | 从“娃小宗”到KELLYONE,宗馥莉不想再等下一个夏天
“双子星”联手,东北格局要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