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号通告
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切实强化“防外溢、防扩散”,结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交通口岸防控组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倡导市民提高自我防护与保护他人的责任意识,切实做到“非必要不外出、非紧急不离苏”。
2.自2022年2月15日零时起,在全市关闭15个高速公路入口,设置31个高速公路离苏查验点(详见附件),驾乘人员应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健康码为绿码。
3.暂停省市际道路客运班车、包车。暂停省市际毗邻公交。
4.市民乘坐轨道交通、常规公交、出租汽车(含网约车)等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
5.通过铁路客运离开苏州的旅客,须严格检测体温并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均无异常方可进站乘车;健康码为黄码或行程卡异常的,实行劝返;健康码为红码的,由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按规定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