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段炼
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2月14日信息显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通告,依法打击恶意抢注“冰墩墩”“谷爱凌”等商标注册。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等规定,对第41128524号“冰墩墩”、第62453532号“谷爱凌”等429件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依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已注册的第41126916号“雪墩墩”、第38770198号 “谷爱凌”等43件商标依职权主动宣告无效。
据了解,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并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恶意商标注册专项行动,先后对“北京2022”、 北京2022年冬奥会会徽和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会徽等予以特殊标志保护,对北京冬奥组委申请的“冰墩墩”“雪容融”等予以商标注册保护,对其他适格主体申请的“谷爱凌”等冬奥健儿姓名商标予以注册保护。
然而,2019年以来,少数企业、自然人以牟取不当利益为目的,将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运动健儿姓名等冬奥热词进行恶意抢注,委托代理机构提交商标注册申请,非法利用奥运会和奥组委的声誉,侵害他人姓名权及其他合法权益,造成了重大社会不良影响,损害了我国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
国家知识产权局称,办好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是中国政府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对相关知识产权实施全方位、立体化保护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责所在。
图片来源:北京2022年冬奥会官方微博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一如既往地保持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高压态势,不断强化对包括冬奥吉祥物、运动健儿姓名在内的奥运热词进行严格保护,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抢注商标图谋不当利益的申请人及其委托的商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持续为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保驾护航。
手举冰墩墩的谷爱凌(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欢迎社会公众对涉嫌恶意商标注册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据中国商标网,自谷爱凌宣布参赛后的第4天起,多个企业及自然人申请注册“谷爱凌”商标,申请总数达29条。
其中,自然人张某于2019年6月10日申请注册13个“谷爱凌”商标,其中11个注册成功,商标国际分类涉及广告销售、教育娱乐、皮革皮具、手工器械、灯具空调、布料床单、家具、绳网带篷、运输工具、厨房洁具、电子器具。另外的健身器材类、服装鞋帽类商标申请尚未通过,处于等待实质审查阶段。
其余企业及自然人在2019年6月10日后注册“谷爱凌”商标的申请均显示“被驳回”或“商标无效”。
由于2019年6月7~6月9日是端午假期,也就是说,谷爱凌宣布参赛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姓名商标就被人抢注。
据云南网,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昆明市律协知识产权委员会副主任董建国此前表示,“如果谷爱凌本人提出商标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会宣告相应的商标无效。”董建国提到,要看商标申请人能否提出证据,证明其注册该商标并非因为谷爱凌本人的名气,“我们从汉语的语义去理解‘谷爱凌’三个字,是没什么实际意义的,一般来讲,若不是因为她的名气注册,是说不过去的。”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1年3月起实施《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方案》,集中开展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根据该方案,相关的商标申请人有可能会受到相应处罚。”董建国说。
编辑|段炼 杜波 王嘉琦
校对|孙志成
封面图片:摄图网_500692098(图文无关)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商标网、云南网、每经网、公开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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