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讯,据启信宝,新三板创新层公司名品彩叶(832942)新增一则裁判文书--S某某、名品彩叶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案号是(2021)豫1728民初830号。文书落款日期为2021年11月22日,公布日为2022年1月27日。
据裁判文书,被告(反诉原告)名品彩叶与原告(反诉被告)S某某,涉合同纠纷一案,已由遂平县人民法院审理完毕,审理结果为:一、被告(反诉原告)名品彩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原告(反诉被告)S某某支付回收苗木款2000000元。 二、被告(反诉原告)名品彩叶向原告(反诉被告)S某某支付上述款项后,对胸径达到8cm以上的金叶复叶槭5797株及胸径达到6cm以上的金叶水杉13575株拥有所有权、处置权,于2022年9月30日之前回收、处置完毕。 三、被告(反诉原告)名品彩叶在将上述苗木回收处置完毕后,立即向原告(反诉被告)S某某支付下余苗木款828540元及土地租赁费126720元,最迟于2022年9月30日之前支付完毕。 四、原告(反诉被告)S某某在被告(反诉原告)名品彩叶对上述苗木全部回收、处置之前仍对苗木具有管护的责任,并不得阻挠对上述苗木的回收、处置工作,如因管护不力,造成苗木丢失或故意人为原因造成苗木死亡,则按照减少苗木的价值从其应得的款项中予以扣减。 五、驳回原告(反诉被告)S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六、驳回被告(反诉原告)名品彩叶的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49893元,由原告(反诉被告)S某某负担20893元,由被告(反诉原告)名品彩叶负担290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及反诉费100元,由被告(反诉原告)名品彩叶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记者 汤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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