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中融信托:华夏幸福未落实债务重组承诺,将暂停加入债委会;华夏幸福:正稳妥推进

    每日经济新闻 2022-02-08 19:32

    ◎华夏幸福因无法落实前期《债务重组计划》承诺的基本条件,违背了债务化解工作的原则,中融信托将暂停加入华夏幸福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

    ◎中融信托旗下共有四只信托产品卷入华夏幸福债务重组计划当中。

    每经记者 王佳飞    每经实习记者 冯典俊    每经编辑 陈星    

    华夏幸福(600340.SH)债务重组再起波澜。

    记者日前从投资者处获悉,中融信托发布临时管理报告称,由于华夏幸福提供的债务重组条件违背了《债务重组计划》和债务化解工作的原则,且债务重组条件仍存在较大的风险,为了保护委托人的利益,作为受托人中融信托暂时无法代表本信托计划加入华夏幸福债委会,或代表本信托计划接受华夏幸福目前的债务重组方案、签署《债务重组协议》。

    对此,华夏幸福回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华夏幸福债务重组各项工作正稳妥推进,公司将继续坚持“不逃废债”的基本原则,严格执行《债务重组计划》,推动债务重组协议签署等工作,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争取早日化解华夏幸福债务风险。目前公司已经与中融信托进行多轮协商,正在对协议具体内容做进一步详细沟通。

    华夏幸福要求清偿期限延长3年

    日前,记者从投资者处了解到,中融信托发布的临时管理报告称,由于华夏幸福提供的债务重组条件违背了《债务重组计划》和债务化解工作的原则,且目前的债务重组条件仍存在较大的风险。为了保护委托人的利益,作为受托人的中融信托暂时无法代表本信托计划加入华夏幸福债委会,或代表本信托计划接受华夏幸福目前的债务重组方案、签署《债务重组协议》。

    中融信托在报告中表示,自受益人大会形成决议以来,受托人持续与华夏幸福协商落实受益人大会决议的相关事项。为取得更有利的债务重组条件,相关方已进行多轮沟通,但至今未能就债务重组条件与华夏幸福达成一致。受托人于谈判中发现华夏幸福非但未能按照承诺以《债务重组计划》为基础、最大程度地保护债权人利益,而且前期《债务重组计划》承诺的基本条件也无法落实。

    中融信托称无法落实的内容至少包括三个方面:首先在延期时间上,华夏幸福要求本信托计划在《债务重组计划》设置的期限调整方案基础上同意无条件延长3年,即若本信托计划仍加入债委会,则债务清偿期限可能为8年。

    其次,分期还款安排上,华夏幸福并未就本信托计划参与债务重组制定具体的展期计划,展期期间每年的还款情况无法确定,在无明确约定的前提下,可能导致全部债务在5年甚至8年展期期限届满时才能获得偿付。若全部还款后置,根据华夏幸福目前的资信情况,本信托计划可能遭受的风险无法控制。

    第三,质押应收账款的回款事宜方面,已经质押的应收账款回款应优先用于偿付其所担保的信托计划债务,且债务重组的债权偿付资金来源也主要是政府应收账款,但在债务重组协商过程中,华夏幸福至今未安排受托人与质押应收账款的付款政府进行任何正式沟通。

    据了解,中融信托旗下共有四只信托产品卷入华夏幸福债务重组计划当中,包括“中融-融昱10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融-骥达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融-享融28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和“中融-享融22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四款产品合计资金规模为71亿元。

    加入债委会后需保持一致行动

    “中融-享融28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者告诉记者,中融信托在2021年11月16日召开了第二次受益人大会,表决通过了受托人代表该信托计划加入债委会、同意《债务重组计划》并签署债务重组协议等。

    受益人大会议案相关事项显示,若本信托计划加入华夏幸福债委会,债委会成员应保持一致行动。债委会成员不遵守债委会按照约定的议事规则所作出的决议将构成违约,违约方因违约行为获得利益的,债委会主席团有权代表债委会其他成员要求违约方返还所得的利益,并将该利益在债委会范围内重新进行分配。

    议案相关事项还提到,若本信托计划加入华夏幸福债委会,则一旦《债务重组计划》经华夏幸福债委会表决通过,本信托计划均应遵守华夏幸福债委会、债委会主席团会议表决通过的所有决议,包括但不限于表决通过的《债务重组计划》、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及相关文件。

    华夏幸福自出现债务危机后,组建华夏幸福债委会,向全体金融机构债权人通报了《债务重组计划》。根据《债务重组计划》,拟适用于信托计划持有债权的重组计划为“展”,“展”的主要内容包括:债务本金展期至债务重组协议签署日后5年期满,到期后根据实际情况可协商继续展期;应收账款质押担保的债务,按年度分期按比例偿还。

    华夏幸福回应中融信托争议:正在做详细沟通

    2022年2月8日,华夏幸福相关负责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华夏幸福债务重组各项工作正稳妥推进,公司将继续坚持‘不逃废债’的基本原则,严格执行《债务重组计划》,推动债务重组协议签署等工作,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争取早日化解华夏幸福债务风险。目前公司已经与中融信托进行多轮协商,正在对协议具体内容做进一步详细沟通。

    另据接近华夏幸福的人士向记者表示:“华夏幸福债务重组方案的进展情况每个月都会有公示,目前来看进展效果尚可,近期可以等2月的进展,中融信托的情况应该属于个例。《债务重组协议》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我不相信华夏幸福敢违背相关原则。”

    “据我了解,双方并没有不可调和的根本分歧,同时双方也并没有停止沟通。债务重组的谈判肯定是复杂且有难度的,但是大方向还是好的。”

    2022年1月19日,华夏幸福发布公告,表示“截至2022年1月19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相关债权人签署的《债务重组协议》涉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务金额累计为88.57亿元,减免债务利息、豁免罚息共计5.4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65亿元的14.91%。”

    同时华夏幸福公告称:“公司存续金融债务共计2192亿元,截至目前累计未能如期偿还的债务金额合计935.56亿元(不含利息)。”

    华夏幸福还在该公告中表示:“以‘不逃废债’为基本前提,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公平公正、分类施策的原则,稳妥化解华夏幸福债务风险,依法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从此次中融信托的插曲来看,华夏幸福正如其表示的那样:“目前债务重组计划尚处于沟通阶段,后续公司将在地方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积极跟进债权人对债务重组计划的反馈,与债权人保持持续沟通,并及时向各方反馈相关情况。”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50047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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