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张怀水 每经编辑 陈旭
1月25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1年全年财政收支情况。2021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5万亿元,与2012年的11.73万亿元相比,接近翻一番。具体看,2021年收入比上年增长10.7%,与2019年相比增长6.4%,完成收入预算。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63万亿元,同比增长0.3%。
在发布会现场,《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向财政部提问:2021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后过渡期的第一年,财政部在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作出了哪些努力,过渡期第一年的进展如何?对此,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表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工作。
此外,许宏才在回答媒体减税降费问题时表示,2022年将针对市场主体需求,实施新的更大力度组合式减税降费。主要从四方面发力:一是聚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和更新创造;二是聚焦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增加活力;三是聚焦增强地方财力,为减税降费提供保障;四是坚决打击偷税漏税骗税,坚决制止乱收费。2022年财政收入的预算安排,财政部正在认真分析形势,进行研究和测算。总的来说,要结合经济的增长,当然还要考虑很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特别是要把实施更大力度的减税降费在预算收入中也要作出安排。
上年扶贫资金进一步增加
谈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许宏才指出,首先是中央财政积极加大投入。过渡期内,中央财政支持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相关转移支付继续向脱贫地区倾斜,督促并指导地方各级财政落实投入责任。2021年,中央有关补助资金在2016年至2020年连续5年每年增加200亿元的基础上,再增加100亿元,达到1561亿元。
许宏才表示,资金分配时,重点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的地区倾斜。同时,积极做好行业帮扶资金保障工作,脱贫攻坚期倾斜支持832个脱贫县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相关转移支付,过渡期继续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倾斜。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2016至2020年,连续五年每年新增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亿元,2020年达到1461亿元。2021年更是在200亿元的基础上再增加100亿元,达到1561亿元。此举也发挥了精准扶贫资金主渠道作用。
2021年以来,我国脱贫地区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规模性返贫作为首要任务,同时按照中央相关方案,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完善乡村振兴制度设计,分类分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果。
国家乡村振兴局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8月底,全国共认定防止返贫监测对象500多万人,其中78%以上已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许宏才回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财政部在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同时及时调整优化支持政策。
比如,优化调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政策,出台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支持内容和负面清单,并将资金项目审批权限继续下放到县。延续实施脱贫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政策,继续为一线干部整合资源支持巩固脱贫成果赋权。
此外,优化和延续实施税收优惠、政府采购等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完善一系列行业帮扶政策,为做好巩固衔接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与此同时,财政部门积极抓好支持政策落实落地。组织开展政策培训,跟踪调度政策落实情况,加大督导调研,推动各地抓好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出台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考核办法,组织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继续发挥好“指挥棒”作用,激励各地、各相关部门管好用好衔接资金。
“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支持政策供给,加强对地方的工作指导,推动脱贫地区持续发展,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许宏才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21年,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2021~2023年支持脱贫县延续整合试点政策,2024~2025年,政策实施范围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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