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据财政部1月19日,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疫情期间口岸进、出境免税店经营和招标期限等规定的通知。通知指出,已按照管理办法批准设立并已完成招标的口岸进、出境免税店,免税品经营企业与招标人可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延长免税店招投标时确定的经营期限,仅能延期一次,最多延长2年。延期后的经营期限可超过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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