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12月24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于2022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日前召开的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六十四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建议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于2022年3月4日在北京召开。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500434040
上一篇
ST海投:公司现阶段仅剩少量住宅及车位存货
下一篇
当人工智能遇上“全球头号网红” 元宇宙是毒药还是解药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对话红杉中国李彦男:最早押注宇树科技的人,究竟看见了什么?
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上海3宗涉宅用地120.94亿元起拍 | 房产早参
板块轮动!资金在寻找新的故事——道达投资手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