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有投资者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提问:董秘您好。根据问题回复,公司将【北京旭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定义为独立第三方,即并非关联方。请问,在当前【北京旭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实控人为东旭集团重要子公司监事、且其员工当前仍身着东旭工服的情形下,将公司及其股东、实控人界定为独立第三方有何依据。
东旭光电(000413.SZ)12月16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从未将北京旭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界定为无关联第三方。
(记者 易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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