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有投资者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提问:我是贵公司一名小股东,看好贵公司的紫江新材料业务。如果贵司紫江新材料拆分在科创版上市,我要以更高的价格从科创版买进紫江新材料,而大股东可以用原始股的价格配售新材料股份,同样是股东,中国目前又不是同股不同权的机制,这对我们中小股东公平吗?是不是公然损害中小股东利益?请公司经营者给个说法。正面回答
紫江企业(600210.SH)12月13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您好,感谢这位投资者的关注。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有关分拆所属子公司紫江新材料至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议案。公司不存在大股东用原始股的价格配售新材料股份的情况,谢谢!
(记者 曾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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