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11月26日上午,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国际交往语言环境建设条例》,自2022年1月1日施行。作为国内首部国际交往语言环境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条例明确规定了多项外语公共服务内容,要求民用机场、火车站、城市公共交通站点等五大类公共场所在规范使用汉语标识的同时,应同步设置、使用外语标识,但不可单独设置外语标识。(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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