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内部人违法违规致股价大跌 投资者索赔待破局

    每日经济新闻 2021-11-25 17:53

    每经评论员 杜恒峰

    11月22日晚间,中超控股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杨飞于22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次日,公司股价跌停,并在24日继续下跌1.74%。

    因涉嫌违法违规,上市公司内部人(董监高、控股股东、实控人)遭到调查而导致股价大跌的案例并不只中超控股。11月19日,齐翔腾达公告,因控股股东齐翔集团涉嫌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控股股东齐翔集团于17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当天公司股价一字跌停。11月2日晚,钢铁龙头沙钢股份公告,控股股东沙钢集团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次日早盘公司股价一度跌停。8月29日晚,华宇软件公告,3月22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监察委员会通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邵学因涉嫌行贿的违法问题而被立案调查,不能参加董事会,次日公司股价跌停,并在之后连续大跌,总市值也一度跌破百亿元。

    据笔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至少有28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长)、高管、控股股东、实控人遭到调查,而被调查的原因大致分为三类:一是内幕交易股票和操纵股价等交易类(宋都股份实控人兼董事长俞建午、安控科技实际控制人俞凌、昊志机电实控人兼总经理汤秀清等);二是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类(藏格控股实控人肖永明、广东明珠实控人张坚力等);三是涉嫌行贿受贿等犯罪行为(奥福环保董事长潘吉庆、华民股份董事卢建之等)。从今年股价走势来看,这些公司多数表现极为低迷。

    自注册制在科创板开闸以来,以新证券法为依托,监管部门坚持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查出了一批大案,一些涉案主要人员被证监会处以“没一罚五”的顶格处罚。比如凯瑞德原董事长吴联模因操纵股价被罚5.13亿元,汪耀元、汪琤琤父女因内幕交易健康元被罚没超36亿元。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被处罚的人员的非法所得即是普通投资者的损失,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并不涉及对投资者损失的补偿。按照证券法相关规定,操纵股价、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在实践中,虽然有证监会的行政处罚这一前置条件,投资者索赔的难度仍然很大,据媒体报道,到目前为止,仅有投资者杨某诉讼恒康医疗实控人阙文彬操纵股价获赔成功,这也是全国首例操纵市场民事赔偿支持诉讼胜诉案。

    相比内部人证券违法行为的总数量,类似赔偿案例仍然太少。这固然有赔偿损失厘定存在难度、诉讼成本高而单个投资者赔偿金额太小这样的矛盾,但维护投资者权益不是选择题,而是必须落到实处的紧要命题。笔者认为,目前有两个方向值得尝试:一是投服中心要运用康美药业案的判罚经验,将集体诉讼的威力充分运用起来,不仅仅是选择大案要案,而是要下沉到每一起案件,让每个投资者的权益都得到保护;二是由于证监会行政处罚在先,在司法判决之后,相应的罚金能否考虑适当进行转移支付,弥补投资者损失,这可能涉及法规的修改,但值得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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