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悦泰物流:业务正常开展,诉讼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每日经济新闻 2021-11-24 18:18

    每经记者|张海妮    每经编辑|梁枭    

    今日(11月24日),悦泰物流(836690,NQ)披露了诉讼进展情况: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收到上海海事法院在2021年11月19日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1)沪民终555号。判决结果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7767.95元,由上诉人上海赛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航物流)负担。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悦泰物流于20201127日作为被告收到上海海事法院的应诉通知书,事情缘起于特斯拉在上海的进口配件业务。

    悦泰物流与中远海运附加货运有限公司拼箱事业部(以下简称中远海货运)签署了相关合作协议,约定由悦泰物流向中远海货运提供上海货运代理服务。为履行与中远海货运之间的协议,悦泰物流委托赛航物流为其提供相关海上货运代理服务并指示赛航物流代垫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超期用箱费、搬移费、坏污箱费、港杂费、港建费及理货费等。

    赛航物流接受悦泰物流委托后,自20199月起,依约向悦泰物流提供了海上货运代理服务并代垫了大量费用。截止到起诉之日,已产生海上货运代理服务费及代垫费用共计1581.18万元。然而,虽经赛航物流多次催讨,悦泰物流仅向赛航物流支付了约538.65万元,尚余1042.52万元未支付。赛航物流认为,在其全面履行约定义务后,悦泰物流应向其支付相应款项。悦泰物流拖欠款项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且给赛航物流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赛航物流向上海海事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悦泰物流银行存款1042.52万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悦泰物流认为,从原告被告提供的证据来看,赛航物流所报价格与顺带价格接近,涉案业务系赛航物流的顺带业务更符合商业逻辑,应当适用顺带价格。综合来看,悦泰物流尚未支付的价款在750万元左右。

    对于诉讼结果,悦泰物流称,公司不再上诉,并按判决履行义务。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业务均正常开展,本次诉讼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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