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郑州召开,《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草案)》提请审议。草案明确,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每年应当分别给予夫妻双方十日育儿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河南新闻广播·大象新闻)
上一篇
万顺新材:已开发出应用于电池负极的载体铜膜样品送下游电池企业验证,高阻隔膜项目调试正紧密推进中
下一篇
捷佳伟创:公司三季度“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现金流”大幅增加,主要系退回前期买方信贷收到的信用风险金所致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双子星”联手,东北格局要变?
津药药业拟1.3亿元收购关联公司 去年净利润仅6200元,10年前的关联账目存在不一致,公司这样解释
3000多只股票飘红,美股半导体板块大跌之后大反弹!纳指涨超1%,英特尔涨超10%,美光科技涨超9%;金银价下跌|美股开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