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11月22日,新元科技公告,收到江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公司、朱业胜和张瑞英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因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为负,但公司迟至2021年3月23日才发布《2020年度业绩预告》,未按规定在2021年1月31日前披露。
上一篇
禾望电气:公司目前没有和军工级企业合作
下一篇
招商银行:每年现金分红原则上不低于当年税后净利润30%的政策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突然大跌,市值半天蒸发超200亿元,27万股民“蒙了”,胜宏科技回应涉高管传闻!公司是英伟达核心供应商,去年股价暴涨超600%
中触媒53岁创始人、实控人之一刘颐静离世,生前持股市值近5亿元,公司称其女或将继承股份
10个人买车,6个选新能源!5月新能源乘用车渗透率再破纪录,燃油车真成“小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