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有投资者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提问:贵公司产品仅仅是电子产品散热辅助产品,凭什么归类到计算机、通信及其它电子产品?这不是偷换概念,欺骗股民吗?请解释贵公司产品怎么能和计算机、通信及电子产品相提并论?
鸿富瀚(301086.SZ)11月20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及自动化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主要应用在手机、电脑、可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的制造过程,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9);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9)。
(记者 张喜威)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核实。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