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获悉,江西省出台《关于〈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有关问题具体应用的指导意见》明确,关于育儿假,子女分别在0—1周岁、1—2周岁、2—3周岁,夫妻双方各休10天育儿假。夫妻育有多个3周岁以下子女的,不以孩次累计增加育儿假,仍执行夫妻双方各10天的育儿假。(央视新闻)
上一篇
朱玉国辞去长沙银行董事长职务,赵小中接任
下一篇
新疆众和:公司销售端高纯铝、铝合金、铝制品产品以铝价为定价基础,采用铝价+加工费的定价机制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专业报告被测出100%由AI生成:虚构概念、编造文献、缺乏人工审核!全球“四大”会计师事务所陷入“AI幻觉”危机
长鑫拒绝苹果压价:坚持要求不低于三星电子和SK海力士
上汽通用完成续约!合资协议延长20年至2047年,30款新能源产品投放拉开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