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蓝光发展公告,公司于11月9日收到四川证监局警示函:经查,你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21蓝光MTN001”,与《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情况公告》披露的“公司未直接认购或者实际由本公司出资”情况不符,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上一篇
交易异动!东尼电子:近3个交易日上涨26.37%,无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下一篇
百川股份:拟投建年产2GWh锂离子电池及电池组项目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网友86页PDF举报一女教授破坏其家庭、学术造假”,武汉大学通报:高度重视,学校纪委已正式受理、启动调查
从“不着急上市”到骤然提速:技术叙事红利窗口收窄,月之暗面直面资本化三重考验
年内农商行最大规模!成都农商银行百亿二级资本债成功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