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近期,监管部门对部分券商与网络“大V”合作开展网络直播、客户引流等活动给予关注,并对相关行为的法律性质进行研究,明确了相应的监管要求。目前已有券商火速暂停与“大V”的广告合作。有券商通知称,相关文件已发送各位,请立即下架在相关‘大V’互联网界面中的所有广告宣传内容,暂停广告宣传合作。(证券时报·e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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