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透露,其不具备新能源乘用车三电系统的开发生产能力,相关产品需要外购;同时,公司表示可能需要对现有的皮卡生产线的工装、生产器具进行适应性调整,以满足电动乘用车的生产,但暂未确定具体生产基地
每经记者 曾剑 每经编辑 宋思艰
9月27日晚,曙光股份(600303,SH)宣布拟收购关联方持有的的S18(瑞麒M1)及S18D(瑞麒X1)两个车型的无动力车身资产。对此,公司称是为了加速推进纯电动乘用车项目发展。由于瑞麒M1、瑞麒X1是2008~2012年开发上市的车型,无论是车身造型设计,还是生产工艺等都有些“过时”,在此情况下,曙光股份的这场收购也引发了多方质疑。上交所迅速下发问询函,要求公司核实说明相关情况。
11月4日晚,曙光股份披露了回复公告。上市公司透露,其不具备新能源乘用车三电系统的开发生产能力,相关产品需要外购;同时,公司表示可能需要对现有的皮卡生产线的工装、生产器具进行适应性调整,以满足电动乘用车的生产,但暂未确定具体生产基地。
曙光股份在回复公告中表示,公司控股股东使用瑞麒M1、瑞麒X1的无动力车身开发出了两款车型,并已经过国家检测,取得了公告,公告号为SDH7000BEVRL1和SDH6390BEVQL1。此前,两个车型各进行了500台份的零部件试模生产。通过对到货的零部件进货检查并进行了整车30台份小批量试装、试制、试验等检测,车型满足国家及企业的质量标准,达到了整车上市销售的标准。
“公司主营皮卡、大巴、轻客、改装车以及车桥等零部件的生产及销售。主营业务增长乏力,经营业绩下滑,利润不及预期,所以决定尽早将新能源乘用车推向市场,扩大产品链。”曙光股份表示。
按照曙光股份所称,我国新能源车市场表现优秀,特别是A00级电动车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一方面,9月A00级纯电动车的批发销量达到9.02万台,份额占比达到纯电动车的30%。另一方面,通过奔奔E-Star的销售数据来看,市场对奔奔E-Star相对比较认可。“公司拟开发的车型车身尺寸与技术开发路线与之相近,价格较低,功能基本相同,在A00级别电动车市场增长的大环境下,公司后续生产的车型在同类低价位电动车市场具备一定的竞争力。”曙光股份表示。
据称,曙光股份后续生产的新能源乘用车将主打经济型新能源乘用车市场,售价为2.98万元~5.98万元。
不过,不具备核心技术成为曙光股份布局新能源乘用车的一大问题。
截至目前,曙光股份并不具备新能源乘用车三电系统的开发生产能力,在购买相应车型模具后,需要重新匹配三电系统,“主要是从供应商处采购,最后进行集成安装”。
曙光股份透露,公司于2020年3月获得轿车产品生产资质(含新能源),但尚需对现有的皮卡生产线的工装、生产器具进行适应性调整,调整后可初步具备开展新能源乘用车业务的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截至目前,公司暂未确定具体生产基地。
对于曙光股份而言,新能源乘用车领域并非公司的主营业务领域,公司在新能源乘用车领域的经验无疑有些不足,特别是相应技术与人才储备不够充分,现有的新能源乘用车销售网络不够完善。
曙光股份称,其于9月30日成立了乘用车事业部,但目前只有22名员工。公司表示将通过外部招聘等方式充实核心成员储备,夯实原有经销商体系,并开发有新能源乘用车销售经验的经销商,重新布局选点等。
产品竞争力不足则可能是曙光股份进军新能源乘用车领域的另一大难题。
目前,市场上A00车型众多,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的销量集中度较高。“公司新能源乘用车品牌知名度相对较低,本次收购的两款车型在后续量产后可能因汽车消费市场变化和国家政策变化,存在市场开拓不及预期、竞争力不足的风险。”曙光股份也坦言。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李硕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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